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:发布关于申报2020年度分布式光伏补贴资金的通知来源: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前,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《关于申报2020年度分布式光伏补贴资金的通知》,对全市2020年度分布式光伏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明确如下:
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间在西安市辖区内首次申领和延续的分布式发电项目(含光伏扶贫项目),项目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组件,组件转换率达到光伏“领跑者”先进技术标准,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国家、行业或地方标准的。
自项目并网起,给予投资人0.25元/度补贴。各区县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补贴,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达区县财政局,区县负责补贴资金兑付;各开发区(切块管理区)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补贴,由开发区(切块管理区)按照不低于0.25 元/度补贴标准给予发电补贴。
屋顶光伏电站项目,按照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/兆瓦一次性补贴、同一屋顶产权人补贴不超过100万元。各区县范围内1兆瓦以上屋顶光伏电站项目补贴,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达区县财政局,区县负责补贴资金兑付;各开发区(切块管理区)范围内1兆瓦以上屋顶光伏电站项目补贴,由开发区(切块管理区)按照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屋顶补贴。 单位(自然人)向所在区县、开发区发改部门提供供电公司出具的2020年全年度电量单,区县,开发区发改部门统计后报市发改委。 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,2021年5月19日18时前。 文件原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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